校内各单位:
清明节假期将至,师生外出祭扫、踏青游玩、返乡返校等活动增多,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假期安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4月10日前,各单位要开展1次《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附件1)专题学习,确保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熟悉掌握。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各单位要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标准,聚焦实验室、食堂、宿舍、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强化闭环管理。
(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配电室、建筑工地等场所,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失效等问题。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二)交通安全。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管理,假期前对全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严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提醒师生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三)实验(实训)室安全。假期期间运行的教学、科研实验室须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和值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电、气源,关锁门窗,贴封条或上双锁。
(四)治安安全。安全管理处将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登记。请各单位提醒师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电信网络诈骗,离校前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关好门窗。
(五)食品与公共卫生安全 假期开放的食堂、超市等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和台账记录。健康服务中心要做好假期医疗应急准备,关注春季传染病动态。
(六)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加强对校园网站、新媒体平台、讲座论坛等的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教育引导师生文明上网,不传播不实信息,自觉抵制不良言论。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节前通过主题班会、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倡导文明祭扫,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防止引发山林火灾;外出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或地质灾害易发区,避免单独行动;留校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提醒师生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并向安全管理处报告。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023-65626110(大学城校区)、023-81065110(荣昌校区)
五、及时报送信息,严禁瞒报漏报
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向安全管理处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节后,安全管理处将对各单位《指南》学习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