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推动“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健康素质,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梦青春 追梦成长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月
四、活动项目
校级活动项目
1.“阳光心理大讲堂”
邀请专家为我校学生开展心理讲座,在朋辈互助、人际交往、恋爱心理等方面给予正确的指导。
2.“遇见自己,成长自己”—人际交往能力团体辅导
通过人际主题团体辅导,让学生学会合理地处理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困境与冲突,学会理解并联接他人,提升人际能力,最终建立内在的人际信任和安全感。
3.“宿舍关系”团体沙盘辅导
通过团体沙盘,引导学生开展心灵交流,促进学生宿舍人际关系良性发展,营造互帮互学、共同成长的宿舍环境。
“做自己的情绪教练”—情绪管理团体辅导
通过情绪管理团体辅导,提升学生对情绪的感知和觉察能力,用更合适的方式调控不良情绪,更好地与自己的情绪相处。
“21天不拖延”行为养成计划训练营
通过21天不拖延的行为训练,提醒自己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逐渐形成积极的思维方式,养成阳光心态。
二级学院承办项目
1.“大学生心理成长微课比赛”
(1)活动时间:2019年5月20日
(2)活动内容:围绕“青春健康与青爱教育”、“生命教育与心理成长”、“科技发展与未来展望”三个主题进行授课比赛,从而引导大学生学会感恩、珍爱生命、追求真爱、倡导健康。
(3)承办部门: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2.“心理情景剧大赛”
(1)活动时间:2019年5月14日
(2)活动内容:围绕校园及社会生活进行心理情景剧比赛,从而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成长风采,并引导大学生正确应对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学业发展、心理适应等问题。
(3)承办部门: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
3.“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比赛”
(1)活动时间:2019年5月20日
(2)活动内容:以“心理成长小报”形式图文并茂地展示“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分享大学生通过自助—互助—助人,实现心理成长的丰富成果与经验,从而积极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院校、进班级、进宿舍。
(3)承办部门:电子工程学院
4.“心理健康能力服务大赛”
(1)活动时间:2019年5月13日
(2)活动内容:展示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方案,将心理健康融入社区服务,从而引导大学生逐渐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3)承办部门:社会工作学院
五、奖项设置
(1)各项大赛根据评委评审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在各项比赛中积极指导学生活动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荣誉证书。
(3)设“优秀组织奖”。对在各项活动中积极宣传,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的的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授予荣誉证书。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是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精心设计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广泛发动、深入动员,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加强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单位要以本届心理健康教育月为契机,对学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增强教育活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相关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的活动,通过学校校园网、校报、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活动成果,宣传典型,推介好经验、好做法。
(四)材料报送
相关单位的活动总结材料请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服务中心,总结材料应包括活动新闻、活动成果图片。
联系人:李松子;联系电话: 86968869
学生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