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移交2021年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241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办法(修订)》(重城管院发〔2020〕81号)相关规定,档案馆将开展2021年度综合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档案馆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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