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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微信公众号管理,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激发全院师生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新媒体集群发展的态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微信公众号,是指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数据学院”为名,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为主体认证的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宣传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学院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广大师生,传播学院知名度、美誉度,传递网络正能量。

    第四条按照“谁申请谁主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第一负责人,党总支宣传委员是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审核。公众号应落实专人采编、专人审核,严格执行编审制度和发布机制。各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必须由党总支宣传委员、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层层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巡查制度和安全测试制度,每周组织专人对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巡查,严禁不良信息、敏感信息和带毒文件上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所有外部链接接入学院微信公众号前,须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图情信息中心进行网站内容审查和安全技术测试。

    第七条微信公众号内容规范:风格统一,字体微软雅黑,大小16px,行间距统一2倍。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总支

    2024年5月16日